要求警政署在12月發包給廠商後,就已經降解密的政治檔案先與促轉會進行數位化,不要等到明年6月,以免促轉會因任期僅2年、屆時接近任期結束而難以撰寫報告。

民主進步黨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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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另外,有關數位化的部分,你是要到明年6月,可是促轉委員會事實上只有2年,等你拖到明年6月,他們都快結束了,所以你們12月發包出去給廠商後,對於已經降解密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跟促轉會先開始進行,不然等到明年6月的話,他們都要結束了,你叫他們怎麼去寫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一、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方向正確且屬於政治檔案議題,但略去原句所指的數位化作業對象,補上以使主張單獨可讀。

  1. 原始版本要求警政署在12月發包給廠商後,對已經降解密的部分先與促轉會開始進行,而不要拖到明年6月,否則促轉會因任期只有2年、屆時快結束而無法撰寫報告。
  2. AI 審核・發布要求警政署在12月發包給廠商後,就已經降解密的政治檔案先與促轉會進行數位化,不要等到明年6月,以免促轉會因任期僅2年、屆時接近任期結束而難以撰寫報告。理由:原句支持提前辦理的要求,但主張應補明辦理對象是政治檔案數位化,並避免將對撰寫報告時程的質疑寫成確定無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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