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次改期,大概在20日之內要繼續投,或者30日或是一個月之內,就要繼續去舉行這個選舉」
主張未來修法時改定投開票日應設定一定的期間範圍,例如二十日、三十日或一個月內須繼續舉行選舉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未來修法應為改定投開票日設定二十日或一個月等期間範圍,主張具體且屬於罷免投票日期之規範,與歸類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思銘・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未來修法應為改定投開票日設定二十日或一個月等期間範圍,主張具體且屬於罷免投票日期之規範,與歸類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