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在2003年立法以來,因為直接民權諸多的限制,已冠名為「鳥籠」兩字,基本上限制了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創制權,也限制了公民復議的政治權益,對憲法給予公民的權益基本上限制是非常多的,無法讓人民講出自己的意見、投出自己的意見,門檻非常多,而且在技術上也有許多柵欄,包含了限制議題範圍、干涉相關的項目、提案及連署人數的規定非常刻薄以及通過的標準過高等等的障礙」
認為2003年立法以來的公投法因對直接民權有諸多限制而被稱為「鳥籠」,限制了憲法賦予人民的創制與複決權益,包含限制議題範圍、提案及連署人數規定刻薄及通過標準過高等障礙,使人民難以透過公投表達心聲。
林麗蟬・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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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批評公投法為鳥籠並列舉門檻障礙,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公投門檻議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