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畢竟黨產會已經三連敗了,對於他們到底適不適任黨產會的委任律師,我們尊重主委的意見,但還是相對質疑的。」
質疑黨產會在三連敗後其委任律師是否適任黨產會的委任律師
陳怡潔・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質疑的是黨產會委任律師的人事與預算運用,屬黨產會組織運作的評價,應歸黨產制度而非黨產個案。
- 原始版本質疑黨產會在三連敗後其委任律師是否適任黨產會的委任律師(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
- AI 審核・發布質疑黨產會在三連敗後其委任律師是否適任黨產會的委任律師理由:主張質疑的是黨產會委任律師的人事與預算運用,屬黨產會組織運作的評價,應歸黨產制度而非黨產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