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天太短了!我看過其他國家的立法例,沒有這麼短的啦!」
認為連署期間三十天太短,主張其他國家立法例沒有這麼短的期間
黃國昌・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三十天太短並援引其他國家立法例作比較,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罷免程序連署期間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黃國昌・時代力量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三十天太短並援引其他國家立法例作比較,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罷免程序連署期間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