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為什麼只針對民國34年到80年這一段時間呢?其他時間的人權就不重要了嗎?日據時期慰安婦的人權不值得紀念、不值得去探討、不值得留給後代來做借鏡嗎?還有,日據時期的原住民遭到大量屠殺,財產遭到大量的掠奪,這個有正義可言嗎?有人權可言嗎?怎麼都不講呢?而且80年以後,經過政黨輪替,大家覺得現在的人權已經滿意了嗎?沒有什麼人權正在被侵害、需要改進的地方嗎?」
質疑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將威權統治時期限定為民國34年到80年,認為日據時期慰安婦的人權、日據時期原住民遭屠殺與財產掠奪,以及80年以後的人權問題都不應被排除。
吳志揚・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促轉條例草案僅涵蓋民國三十四年至八十年,並具體舉例主張其他時期的人權不應排除,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促轉條例修正的討論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