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如果臺灣進口的全都是參與NFBAP的美國豬,就同意《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維持現行條文;如果繼續開放非NFBAP美豬輸臺而僅以契約方式維持現狀、沒有明文禁止乙型受體素肉品進入學校營養午餐,就沒有理由不修法。

中國國民黨羅廷瑋・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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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如果臺灣進口的全都是NFBAP的美國豬,我就同意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維持現行條文;如果是讓這個政府繼續維持現狀,一方面開放非NFBAP的美豬輸臺,另一方面學校衛生法只寫維持現狀的狀況,使用契約的方式,沒有明文禁止乙型受體素肉品進入學校營養午餐,我想我沒有理由主張不修法。」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以進口美豬是否皆為NFBAP作為是否同意維持現行條文的條件,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公共供餐規範方式的討論。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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