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假日、例假日休假加班的補休方式是「一天換一天」,這是不對的做法,因為原本例假日、國定假日上班是給予1.33倍或1.66倍的薪資,換成補休時也應按照比例計算」
反對假日、例假日加班補休以「一天換一天」計算,主張應按例假日、國定假日出勤1.33倍或1.66倍薪資的比例換算補休
吳育仁・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反對一天換一天並要求按加班費倍率比例換算補休,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加班補休換算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