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違反?怎麼個違反法?公民投票其實常常都是方向,方向決定了之後,有太多的執行狀況是屬於行政應該要去作業的狀況」
質疑公投法第三十條修正案中「違反公投案內容」是不確定法律概念,認為公投多是方向決定,後續太多執行細節屬行政作業,不可能每個執行方法都再拿出來公投一次
蘇巧慧・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及前後對話確實質疑違反公投案內容語意不明,並主張公投僅決定方向而執行細節屬行政作業,內容具體且符合公投結果效力之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