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違反勞基法第二十四條,未依規定給加班費者有6,993筆,占總比例的20.89%;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每日或每月加班費超過上限者有5,936筆,占總比例的17.74%;違反勞基法第三十六條之7休1規定者有3,814筆,占總比例的11.4%,這是違法案件的排名前三名,而這些項目居然剛好是這一次行政院想修法鬆綁,使之更具彈性的部分!」
質疑放寬加班相關規定,指出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與每日或每月加班超過上限分居違法案件前兩名,卻正是此次行政院想修法鬆綁為更具彈性的部分
李鴻鈞・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引用違法統計指出前兩名正是此次修法擬鬆綁項目,主張忠實反映其質疑且符合加班規範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