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如果要下修憲法公民權年齡的話,邏輯上應該是民法先,剛好跟鄭運鵬委員剛才說的相反,也就是感覺上應該是民法先,然後才有這個公民權,這樣才對。」
認為若要下修憲法公民權年齡,邏輯上應先修正民法成年年齡,再調整公民權,這樣才對
鄭麗文・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應先修正民法成年年齡再調整公民權,屬於投票年齡與民法配套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鄭麗文・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應先修正民法成年年齡再調整公民權,屬於投票年齡與民法配套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