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今年初訂有勞動基準法常見問題Q&A,明確說明雇主不得任意挪移例假日與休息日,如有必要則需經過協商;另外一個條件很重要,即不得連續工作逾六日。其實這已經解決大部分產業(八成左右)彈性的議題」
認為勞動部關於例假日原則上不能挪動、經協商可挪動但不得連續工作逾六日的函釋與問答,已經解決大部分產業八成左右的彈性需求。
吳玉琴・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示該問答已解決八成左右產業的彈性議題,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例假與休息日調移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