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建議應設置「退撫基金專案管理監督委員會」,成員比例為投信管理專家3/1、政府機關代表3/1、退役代表3/1,其基金投資運作情形,除應隨時公告於網路上外,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
主張應設置「退撫基金專案管理監督委員會」,成員由投信管理專家、政府機關代表、退役代表各占三分之一,基金投資運作情形應隨時公告於網路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
黃昭順・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是在軍人退撫修法討論中針對退撫基金管理與資訊透明所提建議,依範圍軍人帳戶應歸軍人題。
- 原始版本主張應設置「退撫基金專案管理監督委員會」,成員由投信管理專家、政府機關代表、退役代表各占三分之一,基金投資運作情形應隨時公告於網路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
- AI 審核・發布主張應設置「退撫基金專案管理監督委員會」,成員由投信管理專家、政府機關代表、退役代表各占三分之一,基金投資運作情形應隨時公告於網路並按季公告收支及運用情形。理由:原句是在軍人退撫修法討論中針對退撫基金管理與資訊透明所提建議,依範圍軍人帳戶應歸軍人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