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讓內政部來做主政機關,將來部長如果要做行政處分,只要部長一個人就可以專斷」
主張應設立委員會而非由內政部主政處理不當黨產,因為委員會置十一至十三人、同一黨籍不得超過總額三分之一且具多黨籍綜合性,決議較具公平性與社會信任度,內政部長一人專斷反較有政黨嫌疑,且不服處分仍可循司法途徑救濟。
吳秉叡・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所列的委員會人數、黨籍比例、公平性與信任度、部長專斷疑慮及司法救濟,均見於發言者同一發言段落,且符合黨產制度設計的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