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金改革的規畫當中,公務人員撥繳的金額由現行政府負擔65%、個人負擔35%,修正為政府負擔60%、個人負擔40%,為什麼院版第四條有關政務人員的部分沒有做同步的變革,政府的負擔仍然保持65%,政務人員只負擔35%?」
質疑院版第四條政務人員撥繳比例未與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規劃同步調整,政府負擔仍維持65%、政務人員僅負擔35% 。
林正二・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質疑的是政務人員退職給與的撥繳分擔比例,依範圍應屬計算與請領條件,而非退撫基金財務缺口。
- 原始版本質疑院版第四條政務人員撥繳比例未與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規劃同步調整,政府負擔仍維持65%、政務人員僅負擔35%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
- AI 審核・發布質疑院版第四條政務人員撥繳比例未與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規劃同步調整,政府負擔仍維持65%、政務人員僅負擔35% 。理由:原句質疑的是政務人員退職給與的撥繳分擔比例,依範圍應屬計算與請領條件,而非退撫基金財務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