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則line訊息僅花費1分鐘,雇主卻要負擔4小時加班費,加班一分鐘與加班四小時費用相同;另有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勞工因故未能依約定時數履行勞務之請假及工資給付原則等問題,勞動部應在一個月內作出函釋,以維護勞資雙方權益。」
要求勞動部在一個月內就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計算及未能依約定時數履行勞務時的請假及工資給付原則作出函釋,以維護勞資雙方權益,理由是一例一休上路後加班費計算產生爭議,例如以LINE訊息處理公務僅花費1分鐘雇主卻要負擔4小時加班費
王育敏・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勞動部在一個月內就休息日出勤加班費計算等爭議作出函釋,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加班費規範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