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政治檔案若不符合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永久保密要件,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應於30年後解密,不得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掩飾特定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的不名譽行為,或拒絕、遲延提供應公開的檔案內容而不予解密。

民主進步黨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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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否則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30年之後解密,所以不可以為了所謂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或是為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之不名譽行為,或是為拒絕、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檔案內容而不去解密。」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一、總統府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及第4目第1節「國家發展研究及諮…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主張漏掉不符合永久保密要件的前提,須補上以免被理解為所有政治檔案均應於30年後解密,並修正「隱矞」為「隱瞞」。

  1. 原始版本認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30年之後應解密,不得為隱矞違法或行政疏失、掩飾特定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之不名譽行為,或為拒絕、遲延提供應公開檔案內容而不解密。
  2. AI 審核・發布認為政治檔案若不符合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永久保密要件,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應於30年後解密,不得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掩飾特定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的不名譽行為,或拒絕、遲延提供應公開的檔案內容而不予解密。理由:原主張漏掉不符合永久保密要件的前提,須補上以免被理解為所有政治檔案均應於30年後解密,並修正「隱矞」為「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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