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應將民國34年至80年間因黨國不分而登記在黨名下、本應屬於國家的財產還給國家,因為依憲法中華民國的財產應屬於全體人民。

民主進步黨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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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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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該期間因黨國不分而登記在黨名下的財產應還給國家,主張忠於原意且具體回應個別黨產應如何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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