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促轉會申請延長應講清楚要做的事項與確定的範圍,不能每年先延長再稱做不完並要求預算,否則就直說要常設

中國國民黨吳怡玎・中國國民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可是你到底要做什麼事?你要做的範圍到底是什麼都沒有明確講清楚,總不能每一年都說,不好意思,再給1億5,800萬元或是可能還有inflation,即希望能給多一點錢,這樣對嗎?不然就直說你要常設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審查「行政院函送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更換提名專任委員楊翠為主任委員、葉虹靈為副主任委員,…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質疑事項與範圍未講清楚並批評每年要求預算,未提及以做不完為由申請延長,因此刪除原句無依據的部分。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