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其實就在鑽第七十五條的漏洞。當然我們也有提案希望能夠填補這個漏洞,認為第七十五條應該改為,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為提議連署,如此才能規範這樣的問題」
主張選罷法第七十五條應修正為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為提議連署,以填補提早準備罷免鑽漏洞的問題
許宇甄・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將第七十五條修正為就職未滿一年不得提議連署,屬於就職多久可提罷免的門檻議題,內容具體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許宇甄・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將第七十五條修正為就職未滿一年不得提議連署,屬於就職多久可提罷免的門檻議題,內容具體且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