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勞基法第二十四條維持現行條文、不要修正並刪除第三項,藉由一至四小時、五至八小時及一點三三、一點六六的加班費計算給雇主增加壓力,避免雇主隨意叫勞工加班,以維持「一例一休」真正的精神。

中國國民黨孔文吉・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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