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律的觀點,你賣給宏盛,無論宏盛是不是善意的第三人,如果他不能賣,他是非法取得,他賣的話至少在法律上是不當得利,所以我現在要講的是,你要不要追呢?這筆價款要不要追?這是中華民國國民的,報導是47億元,光是那個基地,還說是被賤賣!應該是80億元,不是47億元。這個要追吧?」
主張中廣出售帝寶基地土地所得價款應予追回,認為如果中廣是非法取得而不能賣,其出售至少在法律上是不當得利
吳秉叡・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表達應追回中廣出售帝寶基地所得價款的主張,並保留非法取得且無權出售的條件,歸類為黨產個案適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