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許淑華委員的版本還予原懇土地部分,其實是可以包含在其它轉型正義裡面,如果它是屬於威權時代不義的徵收或不公不義事件,其實是放在第五項其它轉型正義裡面處理。」
認為許淑華委員版本還予原懇土地部分,若屬於威權時代不義徵收或不公不義事件,可放在第五項其他轉型正義事項處理。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原墾土地若屬威權時代不義徵收可納入第五項處理,主張保留條件並符合促轉條例修法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