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行政上應有的作為,不應由立法權直接限縮任何行政機關應有的權限,我覺得這樣還是逾越了原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
認為行政、立法、司法三者應相互尊重,立法權不應直接限縮行政機關應有的權限,否則逾越三權分立原則。
賴瑞隆・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反對立法權直接限縮行政機關應有的權限,並以三權分立為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亦符合黨產會權限與運作的議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賴瑞隆・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反對立法權直接限縮行政機關應有的權限,並以三權分立為理由,主張忠於原意,亦符合黨產會權限與運作的議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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