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儘快修正《政治獻金法》,增列罷免案提議之領銜人、被罷免人為得收受政治獻金主體,並配套增訂此類人員之捐贈、收支記載、運用、定期申報等處理機制,完善政治獻金法制,避免脫法行為,亦使公民得以順利行使罷免權。」
主張行政院應督促內政部儘快修正《政治獻金法》,增列罷免案提議之領銜人及被罷免人為得收受政治獻金主體,並配套增訂捐贈、收支記載、運用、定期申報等處理機制,以完善法制、避免脫法行為並使公民順利行使罷免權。
周春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修法主張且內容具體,屬罷免活動經費規範,與歸類問題相符。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