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公告時間只有28天,內政部戶政機關根本來不及審核,現在我們把它延長為60天,讓大家有更長的審議時間、更長的討論時間,才能真正了解公投內容是什麼。」
主張將公投公告及審議時間由28天延長為60天,讓戶政機關來得及審核,並讓民眾有更長的審議與討論時間以真正了解公投內容
李俊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說明將公告審議時間由28天延長為60天及其理由,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公投規則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