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規定有這樣的權利,但實際是要以法律的規定來讓憲法上的權利得以落實。」
反對以公投法限制複決即違憲的說法,認為憲法所定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須以法律規定使之落實,主張公投法並無違憲問題。
李貴敏・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否認尤委員所稱公投法部分違憲,主張將其擴大為整體無違憲問題,需限縮以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李貴敏・中國國民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否認尤委員所稱公投法部分違憲,主張將其擴大為整體無違憲問題,需限縮以忠於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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