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第二項第六款規定,任何肉品進口前,要組團由食藥署、防檢局實地派員去查,在未實地查核前,不得進口。依法必須要去查廠……」
主張依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第二項第六款規定,任何肉品進口前須由食藥署、防檢局組團實地查廠,未實地查核前不得進口,要求依法去查廠,質疑未查廠即在1月1日開放是違法、不依法行政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應依法實地查廠並質疑未查廠即開放屬違法,內容具體且符合邊境查驗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