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依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第二項第六款規定,任何肉品進口前須由食藥署、防檢局組團實地查廠,未實地查核前不得進口,要求依法去查廠,質疑未查廠即在1月1日開放是違法、不依法行政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應依法實地查廠並質疑未查廠即開放屬違法,內容具體且符合邊境查驗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