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醫師工時過長,經常連續值班,平均每月工作時數可能超過400小時,如果以月薪8萬元計算,平均時薪還不到200元,本席已經要修改勞基法第64條,讓實習醫師能夠準用技術生相關的規定,讓實習醫師也能部分受到勞基法、勞保的保護」
主張修改勞基法第64條,讓實習醫師準用技術生相關規定而部分受到勞基法、勞保的保護,並要求趕快修法改善實習醫師超時工作且不受保障的情況
鄭汝芬・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提出修改勞基法第64條使實習醫師準用技術生規定,主張內容與分類均忠於原意且具體可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