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也屬於行政不法的態樣之一,所以應該全面性地平反。如我剛剛提的,對於生命、人身自由跟財產所有權以外的憲法上基本權利,以現行平復行政不法規定確實沒有辦法獲得平復,所以我覺得如果不是透過修法,那就要透過其他方式。」
認為生命、人身自由與財產所有權以外的憲法上基本權利受侵害也屬於行政不法態樣,應該全面性地平反
林宜瑾・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其他憲法基本權利受侵害亦屬行政不法而應全面平反,主張忠於原意且屬於受難者平復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