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勞動部說的每週工時40小時,可是後續卻沒有一些配套措施,剛剛部長也有提到,有些紀念日公務人員是只紀念、不放假,可是公務人員的部分有規定週休二日,我們勞工的部分根本沒有規定週休二日,是不是請理事長說明一下。」
質疑每週工時改為40小時卻缺乏配套措施,且未規定勞工週休二日,並不代表勞工就能週休二日。
黃秀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引用的原句未提及企業主挪移工時至週末的情形,主張超出原句所能支持的範圍,須予刪減。
- 原始版本質疑僅將每週工時改為40小時卻沒有配套措施,勞工根本沒有規定週休二日,企業主會把工時挪到禮拜六或禮拜天,無法落實週休二日
- AI 審核・發布質疑每週工時改為40小時卻缺乏配套措施,且未規定勞工週休二日,並不代表勞工就能週休二日。理由:原文指出每週40小時不代表能週休二日,待審主張將部分企業的情況概括化,且「無法落實」的語氣較原意絕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