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們是說雙方同意才會舉辦,現在卻改成要雙方同意才不舉辦,我覺得相差太大了,與當天的結論完全相反。」
反對第八十六條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改為要雙方同意才不舉辦的寫法,認為與當天雙方同意才舉辦的結論完全相反、差距太大
楊鎮浯・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第八十六條文字與當天結論相反、差距太大,屬公辦說明會程序爭議,表述與歸類均忠於原意。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楊鎮浯・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第八十六條文字與當天結論相反、差距太大,屬公辦說明會程序爭議,表述與歸類均忠於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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