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衛福部在公告中載明違反者不法所得將全部沒入、可在第一時間查扣,以及標籤虛偽可能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責與罰金,認為只寫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會誤導民眾以為利得超過三百萬元仍可為之,應讓民眾知道無利可圖而不要做。

中國國民黨李貴敏・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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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你們可以在公告上讓老百姓知道,如果標籤有虛偽的情況,可能還會構成刑法的偽造文書罪,會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違反食管法的部分,除了不法利得會全部被沒入以外,自然人可能還會有刑責,法人的部分還會有罰金等等」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邀請衛生福利部蔣部長丙煌、財政部張部長盛和、經濟部鄧部長振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蔡主任委員春…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在公告中補充沒入、查扣與刑責資訊以避免誤導,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日本食品標示違規追查與處罰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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