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美豬美牛與日本福島周邊食品進口
與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牛肉,以及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開放進口相關的討論,包括殘留標準與檢驗、產地標示、學校與國軍供餐、地方的零檢出規定、與貿易談判的關係,以及國內養豬產業的因應。
收錄到 2026 年 4 月 28 日 的發言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2 / 07
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
現在只看第 8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8,314 則主張、214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主張萊劑標示與主張堅持產地標示的兩方,都認為我國的肉品標示要求不構成貿易障礙,不應因美方壓力而退讓。
- 多個群組都指出稽查人力不足,認為需要強化查核,標示才能落實。
- 多個群組都認為應讓消費者透過清楚的標示自行選擇所購買的肉品。
10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應強制標示肉品是否含萊克多巴胺,不能只標產地11 位
認為只標示產地國無法讓民眾分辨同一產地含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主張比照基改食品、過敏原等方式,以法律或行政命令要求標示有無萊劑或瘦肉精。這群主張也認為這類標示不構成貿易障礙或歧視,政府不應推給廠商自願標示。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只標示產地會把所有美國牛肉都萊克多巴胺化,讓人誤以為美國牛肉都有含萊克多巴胺,事實上只有一部分含
- 主張應標示清楚含安全容許量以下瘦肉精與不含任何瘦肉精的牛肉並區隔清楚,質疑為何牛肉部分要掩蓋
- 質疑行政院給國民黨團的建議版本所稱「強制標示」是欺騙人民,因為其中根本沒有看到瘦肉精相關的標示內容。
- 要求進口商將含瘦肉精與不含瘦肉精的美國牛肉區隔開來,含瘦肉精者應予標示
- 建議在含有瘦肉精的美國牛肉進口且清楚標示含有瘦肉精時,考慮仿照藥品仿單加貼警語。
- 質疑政府的強制標示政策只要求標示產地,而非標示內容。
- 要求在提出完整科學證據之前,比照國內蔬菜標準標示生產履歷、每批牛肉來源及瘦肉精檢驗結果與含量。
- 認為比較符合常理的做法應標示是否含有瘦肉精,而非僅標示產地
- 要求衛生署在將來實施強制標示時,比照塑化劑事件的作法,讓從中央到地方各處的店家明確張貼所售肉品不含萊克多巴胺的標示。
- 質疑僅標示牛肉產地的做法,認為這無法讓民眾得知牛肉是否含有瘦肉精。
- 主張應強制標示牛肉產地及培林含量是否在標準值內,讓資訊透明
日本食品產地偽標應查緝、處罰並追責11 位
針對日本核災地區食品改標輸入事件,質疑行政部門處理太慢、有所隱匿、處分過輕,要求加強查緝與重罰、追究官員責任、推動台日司法互助,並要求以中文明確標示產地、建立無輻射標章。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行政部門對日本食品產地標示偽造事件的處理太慢
- 主張若日方不改善標示問題,我方應嚴格執行產地標示
- 質疑教民眾靠看包裝或賞味期間後英文字辨識真正產地自保的做法,對不識字的長者不公
- 主張有標示造假情形的進口商產品應全部預防性下架,證明不是五縣市產品後再上架。
- 質疑衛福部未及早要求疑似偽標產地的日本核災區食品預防性下架
- 質疑基層人員自3月4日起多次簽請註銷輸入許可,長官卻拖到3月19日長達16天未簽核。
- 質疑對偽造產地進口還要陳述意見、做調查紀錄的程序,認為已經偽造產地就是違法。
- 要求將柯姓助理研究員的簽呈公文正本公開以示國人,以釐清所謂看不清楚的內容。
- 要求海關檢討若廠商硬要改貼標籤,未來應如何處理。
- 質疑若業者在日本本土就將福島、千葉所產食品改標為東京,海關只能接受無法把關
- 建議經濟部組織專案小組來處理日本核災食品闖關來台事件。
小吃攤、加工品與稽查人力使標示難落實15 位
質疑在夜市、傳統市場、辦桌與加工肉品等情境下,產地標示難以落實或無法辨識;同時指出分裝混裝、價差混充與稽查人力不足等問題,認為單靠標示無法確保食安。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即使牛肉標示為美國牛肉,消費者仍無從得知瘦肉精含量,且在自助餐或早餐漢堡等場合根本看不到牛肉來源。
- 質疑強制標示若業者不標示政府根本抓不到,且三管五卡已經破功。
- 要求政府明確告知強制標示實際上該如何執行,民眾才能選擇要不要接受政府的政策
- 質疑所謂強制標示只是在源頭、市場,而不是在消費者看得到的部分。
- 質疑以菜單標示管控沒有用,因為菜單是紙與肉無關,且無法防止商家魚目混珠,消費者點餐時無從得知是否與標示相符
- 主張含瘦肉精美牛進口後的嚴格標示非常重要,質疑若規定標示後沒有澈底執行,標示等於是空的,民眾無從得知買的東西是真是假、標示是否屬實。
- 質疑以偏遠地區辦桌宴會為例,強制標示要如何落實
- 質疑在未做生產履歷的情況下要求強制標示不可行
- 認為美國牛肉的強制標示不可行,無法杜絕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
- 認為以韓國查獲大量假冒原產地美國牛肉為例,僅以強制標示把關含瘦肉精美國牛肉可能失效
- 質疑政府所稱強制標示做得到,認為在走私嚴重、衛生署管控不了的情況下有待檢驗。
- 質疑強制標示的管控能否落實。
- 質疑牛肉強制標示可以保證人民安全
- 質疑市場上的美牛沒有標示,民眾根本不知道吃的是什麼東西
- 質疑廉價含萊克多巴胺美牛進口後被製成加工肉品、並可能流入各類通路時,如何落實強制標示,讓消費者能選擇不吃。
加強稽查市場、餐飲與加工品的標示1 位
要求規定標示後確實執行稽查,特別針對傳統市場、超市、餐廳攤商與肉品加工品投入人力全面抽查與複查,避免混充。
加重標示不實罰則並嚴查嚴辦2 位
主張對標示不實的業者從嚴處罰,訂定裁罰標準、提高罰鍰並討論入刑責,以嚇阻不肖業者,同時鼓勵守法業者。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清楚標示以保障消費者選擇權2 位
主張進口肉品應充分、清楚標示,讓民眾有足夠資訊自行選擇要或不要的產品;未完成標示時人民無從選擇。
產地標示足以讓民眾避開萊豬1 位
認為清楚標示原產國,民眾就能選擇國產豬、避開美國豬肉,並認為強制產地標示已能讓含萊劑的美豬不敢貿然輸入。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強制標示萊劑不可行或不宜7 位
認為強制標示瘦肉精或萊克多巴胺在飲食習慣、國際貿易規範或標示範圍上不可行,主張區隔不含萊劑的肉品應交由商家自行行銷,或不宜只針對單一品項標示。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政府應從源頭管理並清楚標示來源11 位
要求衛福部、農委會從進口源頭掌握肉品流向,落實強制標示與溯源,並將標示延伸到加工品、餐飲業與外送包裝,不應把責任推給廠商。同時要求編列預算、加強宣導、優先修法並建置資訊平台。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產銷履歷認證必須非常徹底落實,對來源標示要很清楚。
- 要求衛生署檢討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定義,將「牛肉萃取物」、「牛肉香精」、「牛肉高湯」、「牛肉粉」或「牛油」等一併納入標示原產地(國)。
- 質疑若食用出問題要代位求償,消費者難以舉證,主張強制標示一定要入法
- 認為政府明確說明的「強制標示」規定是非常正確的指示
- 認為政府就美牛進口必須去做強制標示的工作
- 要求政府立即要求國內賣場設置安全生鮮專區,廠商須提出禽類及肉類產品供貨來源及檢驗證明才能同意上架,消保官也應不定期調查賣場專區設置,並要求業者標示牛雞來源及檢疫證明書。
- 主張對於進口食品,應在產地標示及成分標示上讓民眾獲得充分資訊。
- 要求政府落實已答應的強制標示,讓資訊公開由個人決定是否食用,以為國人健康把關。
- 主張若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牛肉進口,進口的各國牛肉應有產地標示。
- 認為自2006年去骨牛肉進口起就應強制標示,批評衛生署未善盡告知消費者的義務、動作太慢
- 要求衛生署務必特別加強強制標示的行政工作,否則國人不會有信心。
問題日本食品應預防性下架1 位
尚未分群5 位
這些主張還沒有對應到上面任何一種意見:可能是零星的看法,或 AI 拿不定該放哪一群,所以不硬塞。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第 10 屆 2020-12-24 院會的表決議題把法名寫作「食品安全管理法」,所以逐條用這個寫法對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那一條對不到表決,只用來找草案(條文由 AI 判斷歸哪一題,與本議題無關的條文會略過)。同一天的《學校衛生法》還表決了護理人員、防疫、菸品等無關條文,所以只對第二十三條(含之三)與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同一天討論事項第三至第十一案是衛福部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等行政命令的審查(含附帶決議約 125 次表決),表決議題沒有名稱,片語對不到,要人指定代碼。2012 年第 8 屆的美牛修法與第 9 屆的表決同樣沒有法案名稱。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