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美豬美牛與日本福島周邊食品進口
與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牛肉,以及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開放進口相關的討論,包括殘留標準與檢驗、產地標示、學校與國軍供餐、地方的零檢出規定、與貿易談判的關係,以及國內養豬產業的因應。
收錄到 2026 年 4 月 28 日 的發言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2 / 07
進口肉品與日本食品的產地、成分應如何標示?
現在只看第 11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8,314 則主張、214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主張萊劑標示與主張堅持產地標示的兩方,都認為我國的肉品標示要求不構成貿易障礙,不應因美方壓力而退讓。
- 多個群組都指出稽查人力不足,認為需要強化查核,標示才能落實。
- 多個群組都認為應讓消費者透過清楚的標示自行選擇所購買的肉品。
7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應強制標示肉品是否含萊克多巴胺,不能只標產地7 位
認為只標示產地國無法讓民眾分辨同一產地含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主張比照基改食品、過敏原等方式,以法律或行政命令要求標示有無萊劑或瘦肉精。這群主張也認為這類標示不構成貿易障礙或歧視,政府不應推給廠商自願標示。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小吃攤、加工品與稽查人力使標示難落實1 位
質疑在夜市、傳統市場、辦桌與加工肉品等情境下,產地標示難以落實或無法辨識;同時指出分裝混裝、價差混充與稽查人力不足等問題,認為單靠標示無法確保食安。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堅持肉品產地標示,對美談判不應讓步19 位
主張維持肉品產地標示義務,在美方施壓或關稅談判中不得取消或放寬。多數認為產地標示一體適用於各國,不構成貿易障礙或歧視;也有意見主張調整為只強制進口豬肉標示產地,本土豬肉則改為鼓勵標示。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質疑臺美ART文本寫明只要符合國際標準就不應該再做產地標示
- 主張豬肉產地標示不論散裝或包裝都要嚴格執行並標示清楚。
- 要求堅持美豬美牛的標準不放寬,國內標示義務也不可以放寬。
- 希望在對美關稅談判結果出來後,不會取消美國進口豬肉、牛肉的標示,不讓農民付出此代價
- 要求衛福部在關稅談判中為進口豬、牛標示產地的規定據理力爭、堅守國人健康,不應退讓
- 主張原產地標示退無可退、不能再退,要求部長將民間社會絕大多數反映的此一聲音放在心裡
- 主張在與美國關稅談判中,來源標示絕對不能退讓,以保障人民瞭解的範圍。
- 質疑農業部長將豬肉產地標示說成民間自發性行為,認為當時明明是政府要求業者必須標示產地、農業部與衛福部一直要求店家貼臺灣豬標章
- 主張要求每一個國家標示豬肉原產地是從消費者角度讓其分辨跟選擇,若美國連這個標示都要拿掉是非常不合理
- 要求衛福部長宣示對肉品標示產地的要求絕不讓步。
- 主張原產地標示不是貿易壁壘,而是提供消費者依個人價值或風險認知進行選擇的參考依據,必須守護國民的知情權。
- 認為臺灣對肉品的產地標示一體適用,不論美國、澳洲、日本、加拿大或臺灣本土都要標示出來,因此沒有歧視、不平等或不公平的問題
- 認為針對美牛、美豬的標示不是貿易障礙
- 要求即使在美方施壓下仍應堅守豬肉產品原產地標示清楚
- 反對在沒有與民眾對話的情況下就在對美談判中取消包括豬肉、牛肉產地標示在內的非關稅貿易障礙,認為這樣做極為危險
- 主張美牛、美豬該標示的要標示,尤其是產地標示
- 要求談判小組面對美方可能要求對美豬等產品不為明顯標示時,堅持食品安全把關、堅持到底不妥協
- 要求政府挺住,不得拿掉美豬的原產地標示與瘦肉精成分標示,因為嚴重影響健康與食安,健康與食安絕對不能讓。
- 要求堅持豬肉產地標示的原則,不應取消標示
進口豬肉改標與加工後原產地認定漏洞3 位
指出依原產地認定標準,進口肉品在臺加工後即可標示為臺灣產,加上美豬改標為加豬、英豬的事件,認為產地遭洗白。要求檢討溯源環節、從嚴把關,並以凍結或刪減預算督促改善。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產地標示足以讓民眾避開萊豬2 位
認為清楚標示原產國,民眾就能選擇國產豬、避開美國豬肉,並認為強制產地標示已能讓含萊劑的美豬不敢貿然輸入。
臺灣豬標章的審核、稽查與整合問題2 位
針對臺灣豬標章提出意見:有的要求加速申請並強力輔導,堅持百分之百國產豬;有的質疑標章屬自願性質、可任意下載、允許摻雜,且審核與稽查人力不足、中央與地方標章重疊,要求整合並加強管理。
政府應從源頭管理並清楚標示來源4 位
要求衛福部、農委會從進口源頭掌握肉品流向,落實強制標示與溯源,並將標示延伸到加工品、餐飲業與外送包裝,不應把責任推給廠商。同時要求編列預算、加強宣導、優先修法並建置資訊平台。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尚未分群1 位
這些主張還沒有對應到上面任何一種意見:可能是零星的看法,或 AI 拿不定該放哪一群,所以不硬塞。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第 10 屆 2020-12-24 院會的表決議題把法名寫作「食品安全管理法」,所以逐條用這個寫法對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那一條對不到表決,只用來找草案(條文由 AI 判斷歸哪一題,與本議題無關的條文會略過)。同一天的《學校衛生法》還表決了護理人員、防疫、菸品等無關條文,所以只對第二十三條(含之三)與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同一天討論事項第三至第十一案是衛福部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等行政命令的審查(含附帶決議約 125 次表決),表決議題沒有名稱,片語對不到,要人指定代碼。2012 年第 8 屆的美牛修法與第 9 屆的表決同樣沒有法案名稱。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