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配偶要年滿55歲、婚姻累積滿10年且沒有再婚等條件,請問這些條件是怎麼算出來的?為什麼是10年?」
質疑第三十七條新增配偶須年滿55歲、婚姻累積滿10年且未再婚才能領取相關退撫金的條件如何算出,為何訂為10年且未考量我國環境背景
林麗蟬・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該配偶請領條件的計算依據、為何訂為十年及是否考量我國環境,主張忠於原意且歸軍人類別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麗蟬・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該配偶請領條件的計算依據、為何訂為十年及是否考量我國環境,主張忠於原意且歸軍人類別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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