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第三十七條新增配偶須年滿55歲、婚姻累積滿10年且未再婚才能領取相關退撫金的條件如何算出,為何訂為10年且未考量我國環境背景

中國國民黨林麗蟬・中國國民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確實質疑該配偶請領條件的計算依據、為何訂為十年及是否考量我國環境,主張忠於原意且歸軍人類別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