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提案是希望至少由勞工來指定,由他來選擇要換取工資或是累積遞延到下一年度,如果要累積到下一年度,沒有休完的部分雇主同樣要折算成工資給勞工朋友」
主張特別休假遞延應至少由勞工指定選擇要換取工資或累積遞延到下一年度,若遞延後仍未休完,雇主同樣要折算成工資給勞工。
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由勞工選擇換取工資或遞延,且遞延未休完仍應折算工資,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特別休假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