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作為行政院院長,對於比如以核養綠、反深澳電廠、反核食等等4個案子,我希望院長要依照公投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為必要的處置」
要求行政院院長依照公投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對以核養綠、反深澳電廠、反核食等已通過的公投案為實現該公投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行政院長依公投法第三十條對已通過公投案為必要處置,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公投結果執行義務的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曾銘宗・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行政院長依公投法第三十條對已通過公投案為必要處置,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公投結果執行義務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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