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將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的申請期限修正為自知悉得申請賠償日起再延長兩年,讓因恐懼不敢提出或因史料未及時公開而延誤的家屬能獲得心靈撫慰與國家賠償

民主進步黨蕭美琴・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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