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部法應該列為國會最首要、優先的法案,新國會應該還權於民,包括公投法補正、集遊人權的補正在內,都要還權於民,這是新國會最應該優先為人民通過的法案。」
主張公投法補正應列為國會最首要、優先的法案,新國會應盡速完成補正以還權於民。
鄭麗君・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將公投法補正列為優先法案,主張忠於原意,且未指特定條文,屬整體修法的程序評價,歸類妥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鄭麗君・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將公投法補正列為優先法案,主張忠於原意,且未指特定條文,屬整體修法的程序評價,歸類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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