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規定禁止遭受不當軍事審判的受難者藉由司法程序獲得平復機會,這是不當限制人民訴訟權,已違反憲法第十六條之保障人民訴訟權的規範意旨。」
認為國家安全法第九條第二款禁止遭受不當軍事審判的受難者藉由司法程序獲得平復機會,是不當限制人民訴訟權,已違反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的規範意旨。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國安法第九條限制受難者司法救濟已違反憲法訴訟權保障,內容忠實具體且屬於受難者權利回復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