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用1週120小時、150小時的標準,都比150年前的勞工還不如,是勞工1個月的法定週工時。」
質疑以住院醫師每週120小時、150小時作為工時標準,認為這樣的勞動條件比150年前的勞工還不如,一週工時就相當於一般勞工一個月的法定工時。
林淑芬・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在上下文中談的是住院醫師工時,主張未寫明對象,單獨閱讀無法對應適用範圍問題,需補上前提。
- 原始版本批評以每週120小時、150小時的工時水準,已比150年前的勞工還不如,相當於勞工1個月的法定工時。
- AI 審核・發布質疑以住院醫師每週120小時、150小時作為工時標準,認為這樣的勞動條件比150年前的勞工還不如,一週工時就相當於一般勞工一個月的法定工時。理由:原主張符合發言中的質疑,但缺少工時標準所指的住院醫師,須補上才能獨立讀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