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面的規定沒有任何一條足以讓公審會去界定,這件事情敏感或不敏感、爭議或不爭議,這件事情對國家是災難或不災難,都沒有認定的權力,完全百分之百授權給人民,只要符合提案、成案、投票門檻,都不應該有公投法第二條這些事項之外的擴張解釋。」
主張公投審議委員會無權認定議題是否敏感、有爭議或是否造成災難,只要符合提案、成案與投票門檻即不應作公投法第二條所列事項之外的擴張解釋
趙天麟・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直接主張公審會無權認定敏感爭議且不得為第二條之外擴張解釋,內容忠實且屬於公投審核權限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