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們只是雙週多了4小時的加班時間而已,你們禮拜六還是要出來上班,或者輪班也是要出來上班的。」
質疑在第三十條修正為單週40小時、但第三十六條尚未同步修訂的情況下並未真正落實週休二日,認為勞工只是多了加班時間,週六或輪班仍須上班。
吳玉琴・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結合前文對第三十條與第三十六條的提問,明確質疑未真正落實週休二日且忠於原意,歸入例假與休息日符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吳玉琴・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結合前文對第三十條與第三十六條的提問,明確質疑未真正落實週休二日且忠於原意,歸入例假與休息日符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