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針對公投法修正提出的公投案既屬複決案,為何仍須召開聽證會。

中國國民黨林奕華・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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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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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該主張僅描述第二案屬於複決案及其背景,未表達對公投門檻、可公投事項或相關規範應如何規定的看法,未回答本題。

  1. 原始版本主張有關公投法的第二案就是複決案,是因為對當時的修法內容不贊成而提出的複決
  2. AI 審核・發布質疑針對公投法修正提出的公投案既屬複決案,為何仍須召開聽證會。理由:原句是在追問召開聽證會的必要性,應補明這項質疑,而非僅陳述個案的性質與提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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