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定工資,是有點過低,尤其是山地、離島或偏遠地區,我們去蘭嶼的時候,發現這個工作其實很少人願意投入,的確需要比較多人力去支援,所以他們再任之後,應該不要適用最低保障金額的規定。」
主張從事緊急救難或救援等艱困工作者在再任後不應適用最低保障金額的規定,理由是法定工資過低且山地、離島或偏遠地區人力投入不足。
陳怡潔・親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艱困緊急救難工作再任者免適用最低保障金額並提出理由,內容忠實且符合計算與請領條件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