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依食安法第四條風險評估應由食安風險評估諮議會討論並做成結論,僅由食品營養安全諮議會通過決議在程序上有缺失

時代力量王婉諭・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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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風險評估的法定主體與現行通過決議的主體不同,主張忠實反映其程序缺失的質疑且屬於殘留標準訂定程序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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