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雖然是規定二年,畢竟人民的意志、人民的意見都呈現出來了,所以也不應該限於二年。」
認為依公民投票法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二年內不得變更施政的效力,不應該限於二年,因為人民的意志與意見已經呈現出來。
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重大政策公投效力不應限於二年,理由與用語均忠於原意且符合公投效力之歸類。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重大政策公投效力不應限於二年,理由與用語均忠於原意且符合公投效力之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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