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政黨法已獲朝野共識且包含黨產處理規定,不太適合再訂定處理不當黨產的特別法,並質疑此舉是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清算。

中國國民黨許淑華・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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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說「不太適合」再訂特別法,待審主張寫成「反對」並加上「足以處理」,程度有所放大,修正以貼近原意。

  1. 原始版本反對再訂定處理不當黨產的特別法,認為已有朝野共識且包含黨產處理規定的政黨法足以處理,不應用轉型正義之名行清算之實。
  2. AI 審核・發布認為政黨法已獲朝野共識且包含黨產處理規定,不太適合再訂定處理不當黨產的特別法,並質疑此舉是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清算。理由:原句未明言政黨法已足以處理黨產問題,且以「不太適合」表達意見,應保留其語氣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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