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政黨法也獲得朝野的共識,政黨法裡面當然包括黨產處理的相關規定,我認為不太適合再訂定一個特別法,用轉型正義的大帽子來行清算之實。」
認為政黨法已獲朝野共識且包含黨產處理規定,不太適合再訂定處理不當黨產的特別法,並質疑此舉是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清算。
許淑華・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說「不太適合」再訂特別法,待審主張寫成「反對」並加上「足以處理」,程度有所放大,修正以貼近原意。
- 原始版本反對再訂定處理不當黨產的特別法,認為已有朝野共識且包含黨產處理規定的政黨法足以處理,不應用轉型正義之名行清算之實。
- AI 審核・發布認為政黨法已獲朝野共識且包含黨產處理規定,不太適合再訂定處理不當黨產的特別法,並質疑此舉是以轉型正義之名進行清算。理由:原句未明言政黨法已足以處理黨產問題,且以「不太適合」表達意見,應保留其語氣與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