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其實在行政程序法上、在行政院自己的函釋裡面都有說過,這些重大的決策都至少要有60天,可是在這一次,我們還是看到行政部門都不想做這些事情。」
主張重大的決策至少要有60天預告,質疑此次萊豬進口行政部門不想做到
張其祿・台灣民眾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重大決策應有60天預告並批評行政部門未做到,內容具體且符合開放決策過程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張其祿・台灣民眾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主張重大決策應有60天預告並批評行政部門未做到,內容具體且符合開放決策過程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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